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光荣院和军休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800-00092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光荣院和军休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军休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信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市区通惠路10丁甲6号
中标(成交)金额:599,724.8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军休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光荣院和军休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聘军休老年大学人员及岗位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甲方需求中标方可供业主实际需求随时更换人员,中标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实际发生额不允许超过最高限价。(实际发生人数及岗位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要求:(1)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招聘所需岗位人员,并负责与所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供应商负责所招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 (3)由供应商负责所招人员的工资发放、保险办理,人事代理、财务报表,节假日福利待遇。 (4)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所派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用人岗位。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采购人可随时提出更换。 (5)供应商应保证所派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财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处理、平息矛盾及纠纷,工作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涉及责任和事故赔偿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作时间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7)由供应商负责处理所招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8)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不参与中标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一切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由中标方承担,如有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劳务派遣协议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标准:★1、聘军休老年大学人员及岗位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甲方需求中标方可供业主实际需求随时更换人员,中标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实际发生额不允许超过最高限价。(实际发生人数及岗位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镜晶、刘岩、李文、沈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军休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收取中标单位8995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99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联系方式:0417-297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18341723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8341723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