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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JH23-210800-0022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3-210800-00220

项目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瑞德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康平县康平县山东屯乡后山村

中标(成交)金额:898,667.6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单位将食堂承包给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经营管理(所在位置:营口市站前去新兴大街东33号)。由采购单位提供餐具、用具等设备,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自然损坏和确实需要购买的餐具、用具等设备,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批准后,由采购单位负责购买物品,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设备在承包使用期间需要维修的由供应商提出,采购单位负责维修。 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拖把、手套、清洗液等由采购方提供,供应商经审批后定时定量领取。

服务要求:工作人员用餐时间,原则早餐时间为7:30— 8:20午餐时间为11:30—12:30,采购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服务时间:供应商承包后,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承保)期限: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在预算能保证的情况下并且不改变原合同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如供应商符合采购单位有关要求,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体决策后,续签第二年、第三年食堂承包合同。)

服务标准:工作人员用餐全部为自助/分餐,每人每天早餐、午餐标准,由供应商自定(其中早餐主食不少于6样、副食不少于6样,午餐主食不少于4样、副食不少于6样),主副食调剂多样化,营养均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雅楠、李传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新兴大街东33号              

联系方式:0417-2666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万达写字楼B座,8楼820)           

联系方式:0417-3852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守源/吕薇           

电 话:0417-3852369

来源:      时间:2023-02-20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