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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大清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一批)监理


1、盖州市大清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一批)监理,由营口市水利局营水利字[2022]31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及以上资金,招标人为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工程涉及盖州市大清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6.3万亩,为中型灌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飞云闸站1座,维修小红房提水站、西海提水站;渠道衬砌总长度74.944千米,其中总干衬砌1.950千米,干渠护底17.870千米,分支渠衬砌9.910千米,斗渠衬砌45.214千米;新建、改造渠系建筑物共21座。其中新建排水涵2座,改造水闸4座,拆除重建分水闸1座、支渠进水闸4座、倒虹吸2座、过路涵2座、农桥6座;新建管理道路2.526千米;设置计量水设施30套,监控设备13套,建设信息化中心1处。以上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工程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工程资料的审查、归档以及其他工程监理职责应包括的工作。

项目估算价:36.7万元;

3、建设地点:盖州市

4、开标时间:2023223日北京时间0930时。

5、开标地点: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

6、服务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

7、投标保证金:0.3万元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8.2项目总监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8.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若投标人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8.5凡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7日,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信息到辽宁兴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鲅鱼圈区彩霞小区05-金隆地砖厂第三层楼)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或者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82788606@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来源:      时间:2023-02-02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