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盖州市双台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盖州市自然资源局,监理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盖州市双台镇。 2.2监理招标工作内容:盖州市双台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的全部内容。 2.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4.领取招标文件: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29日8时30至2023年1月5日16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jy282997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JY2022006+投标单位名称”,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与项目负责人电话联系确认。 (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5投标保证金金额9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上午9:30分;递交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盖州市永安路19号(河畔嘉园南门盖州市财政局)) 6.2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之日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不予受理。 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盖州市红旗大街 电 话: 0417-7835016 联 系 人:于军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电 话:0417-2829979 联 系 人:尹春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