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用水权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用水权改革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
《意见》指出,推进用水权改革,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重要手段,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提出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近年来,用水权改革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用水权归属不够清晰、市场发育不充分、交易不活跃等问题。
《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用水权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健全完善水权交易平台,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到2025年,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区域水权、取用水户取水权基本明晰,用水权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趋于活跃,交易监管全面加强,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到2035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作用全面发挥。
《意见》明确,完善水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统一的全国水权交易系统,统一交易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统一部署、分级应用,进一步规范水权交易行为。按照国务院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部署,逐步将用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互认,加快推进水权交易系统与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支撑用水权交易安全、高效、规范开展。推进用水权相对集中交易。用水权交易应在国家和地方水权交易平台(包括已将水权交易纳入的地方人民政府推动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