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开发区第一高级中学采购配电房以及配电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营口开发区第一高级中学采购配电房以及配电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10053 项目名称:营口开发区第一高级中学采购配电房以及配电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 元 最高限价:4209863.13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7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机电建造师及以上资格。3、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誉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无不良信誉证明截图,如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8日至 2022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号-甲2号(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证明截图(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号-甲2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或者将报名须携带的材料发送至2363794757@qq.com 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0417-2919998),发送邮件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电话。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青龙山大街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区17号门市(号房回迁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开发区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鲅鱼圈区蝴蝶泉路书香门第北门 联系方式:15902483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联系方式: 0417-2919998 邮箱地址: 2363794757@qq.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80039000180101146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春秀 电 话: 0417-2919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