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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项目JH22-210882-00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需求:

按照《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石桥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202149号),在大石桥区域内从事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机大户、企业等进行补贴,需要进行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监理。主要用于项目方案编制、技术培训、宣传、审计、专家、验收、技术指导等

一是第三方任务范围。全市涉农17个镇(街道)(永安镇、博洛铺镇、汤池镇、周家镇、虎庄镇、官屯镇、百寨街道办事处、金桥街道办事处、钢都街道办事处、镁都街道办事处、黄土岭镇、建一镇、水源镇、沟沿镇、石佛镇、旗口镇、高坎镇)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量化处置工作情况。

二是日常暗访检查。定期对17个镇(街道)秸秆利用组织架构、计划安排、推进措施、任务清单落实、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暗访、检查、核查、验收等,每周检查不少于25%的行政村,每月检查基本全覆盖一次。

三是按计划要求每周书面报告一次秸秆利用全量化处置情况,每月一次书面总结全市秸秆利用全量化处置工作情况,直至完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工作任务及4月份国家秸秆利用台账填报工作任务。

四是需要第三方整理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整工作档案。报告文件以WORDPPTPDF电子版形式提交。

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12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100%

五、采购标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相关要求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来源:      时间:2022-06-2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