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210800-01540 二、项目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工程(第一部分) 供应商名称:安柯(大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岗区工八巷1层7号 中标(成交)金额:919,3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工程(第二部分) 供应商名称:四川智行数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N2-1601 中标(成交)金额:1,02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工程(第一部分)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工程(第一部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文明程度指数提升咨询、创建文明城市交流与咨询、创建活动专家指导培训等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和磋商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和磋商文件的要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工程(第二部分)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培训 根据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对营口市创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进行集中培训一次,培训地点由市文明办协调。 2、标杆点位打造 指导营口市各类型实地测评标杆点位打造,以便于同类型点位责任部门复制推广。 3、测评频次 全年开展实地考察点位测评3次。 4、测评范围 测评范围覆盖营口市建成区(站前区、西市区、鲅鱼圈区、老边区) 5、测评对象及数量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建筑工地、城市社区、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园、小学、中学、宾馆饭店、文化馆、纪念馆、少年宫、长途汽车客运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景点景区、主要商业大街、大型商场、大型超市、政务大厅、医院、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共图书馆、主要交通路口、集贸市场、城市避难场所、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多类点位。全年测评点位数量 1200 个,每次测评具体点位、时间、数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6、测评总结 测评结束14个工作日内依据测评情况进行打分,并提出详细的说明,提供包含问题描述与对策建议的分析研究报告,针对各个责任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现存问题提出切实、精准的改进意见。 7、测评方式 通过文明城市测评系统对数据进行采集,可通过系统对测评成绩导出分数与问题台账。 8、文明指数咨询服务 对营口市文明指数提升提出指导建议,现场培训两次。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提供全年线上答疑。 服务要求:1、培训 根据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对营口市创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进行集中培训一次,培训地点由市文明办协调。 2、标杆点位打造 指导营口市各类型实地测评标杆点位打造,以便于同类型点位责任部门复制推广。 3、测评频次 全年开展实地考察点位测评3次。 4、测评范围 测评范围覆盖营口市建成区(站前区、西市区、鲅鱼圈区、老边区) 5、测评对象及数量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建筑工地、城市社区、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园、小学、中学、宾馆饭店、文化馆、纪念馆、少年宫、长途汽车客运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景点景区、主要商业大街、大型商场、大型超市、政务大厅、医院、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共图书馆、主要交通路口、集贸市场、城市避难场所、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多类点位。全年测评点位数量 1200 个,每次测评具体点位、时间、数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6、测评总结 测评结束14个工作日内依据测评情况进行打分,并提出详细的说明,提供包含问题描述与对策建议的分析研究报告,针对各个责任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现存问题提出切实、精准的改进意见。 7、测评方式 通过文明城市测评系统对数据进行采集,可通过系统对测评成绩导出分数与问题台账。 8、文明指数咨询服务 对营口市文明指数提升提出指导建议,现场培训两次。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提供全年线上答疑。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付款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凭据每次开具的等额发票申请支付款项。1、第一次付款时间:乙方在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额的50%预付款。2第二次付款时间:提交测评成果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40%合同价款。3第三次付款时间:公布测评结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晶、关家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工程(第一部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025.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工程(第二部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4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营口市委宣传部 地址:辽宁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1号 联系方式:0417-2669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万达写字楼B座,8楼820) 联系方式:0417-38523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牛守源 电 话:0417-3852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