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污水处理厂(南楼、永安、有色园区、北控)污泥处置购买服务项目(四次)的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LY202103079(4)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污水处理厂(南楼、永安、有色园区、北控)污泥处置购买服务项目(四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 170元/吨。
最高限价:人民币 170元/吨(本项目按照单价报价,最终结算价为项目的实际处理量乘以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中标供应商负责运送污泥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包人工、包机械车辆、包处理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 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处置工艺 方式必须具备焚烧、综合利用或者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环保处置方式其中一种,不得进行直接填埋处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 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 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 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1月20日至 2022年 1月 27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2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 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 构邮箱(yklygc@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YKLY202103079(4)+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备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哈大南路 26 号
联系方式:0417-5901182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电商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金经理 联系电话:0417-4877520转803
传 真: 0417-4877520转803 邮箱地址:yklygc@163.com
开 户 行: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 号:51880100153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兴国
电 话:0417-4877520转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