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LNHXC2021055 二、项目名称:盖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冬季锅炉用煤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阜新瑞涛鑫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苑街道尹城街33-411 中标(成交)金额:500,864.00元 大写:人民币伍拾万零捌佰陆拾肆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原煤 规格型号:全硫:0.37%;灰分:4.58%;挥发分:33.21%;固定碳:60.81%;热值:5041千卡/千克;全水:12.25%;数量:约344吨(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单价:1,456.00元/吨 |
五、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名单:赵永进、王旭、栾洪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7,513.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1知书下达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详情请联系:0417-2988810 耿女士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盖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 地 址:盖州市沙岗镇下屯村 联系方式:0417-7528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888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喻天舒) 电 话: 0417-29888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价格最低)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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