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办规划要求,从2023年9月9日起,本站域名由ccgp.yingkou.gov.cn更换为:ccgp.yingkou.net.cn
 
营口市中心医院第二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心医院第二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02-ZBR2021-229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第二批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划分为6个合同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各包采购内容分别如下:

包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允许进口

采购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技术性能描述

01包

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 (全数字平板血管造影系统大平板)(DSA)

1

允许

1190

1190

见附件01包采购需求

02包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

1

允许

266.8

266.8

见附件02包采购需求

角膜地形图仪(干眼检查仪)

1

允许

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

1

不允许

03包

高频手术系统(高频电刀、氩气刀)

1

允许

115

115

见附件03包采购需求

04包

颅脑微创动力系统(神经外科手术动力系统)

1

允许

55.42

55.42

见附件04包采购需求

05包

眼球震颤描记仪

1

允许

72

72

见附件05包采购需求

06包

肺功能检测仪

1

允许

340

340

见附件06包采购需求

超声骨密度分析仪

1

不允许

高清胆道镜系统

1

不允许

手术室麻醉监护仪

4

不允许

纤维支气管镜

1

不允许

内镜清洗工作站

1

不允许

血气生化分析仪

1

不允许

床旁简易肺功能检测仪

1

不允许

内瘘修护仪

2

不允许

动态血压分析系统

4

不允许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1

不允许

血液细胞分析仪

1

不允许

交货时间:01包合同签订后3个月交付使用;02~06包合同签订后1个月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行政部门规定供应商或相应产品进入市场必须先行取得许可、注册、备案、认证的,须具有有效的相关证件;

(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具有有效的产品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人民币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地点为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六、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开标大会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0417-29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9240

邮箱地址:lngczbyx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甲

电 话:024-23389240

 招标公告盖章扫描版.pdf

来源:      时间:2021-11-24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