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强基计划培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12 月1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X2021-142
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强基计划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5万元
最高限价:42.5万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11月19日至 2021年11 月26 日,每天上午 08时 至 11时 ,下午 1时至4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 1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至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 2021年12月1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至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方式: 0417-293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联系方式: 0417-2653886
财务电话:0417-2653896
联系人:王莉莉、金羽
邮箱地址: 121753579@qq.com
开 户 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1200100001102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玲
电 话: 0417-2653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