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育才第二幼儿园改扩建项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营口市育才第二幼儿园改造扩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营行审[202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营口市育才第二幼儿园改扩建项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营口市育才第二幼儿园。
2.3项目规模:空气源热泵机组及相关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2.4合同估算价:人民币:86.5131万元
2.5招标范围:空气源热泵机组及相关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2.6计划供货期: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9日,合计 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11 月 19日至2021年11月24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按指定方式及要求提供获取文件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可采用网络形式获取。请投标人将以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压缩包发送到代理公司指定邮箱,购买文件费用转账汇款到代理公司指定账户。以上资料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购买文件费用以到账时间为准,时间均不得超过2021年11月2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否则将视为获取招标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获取成功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4.4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应清晰注明投标人全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电话等信息;文件费转账汇款时应备注公司名称、所投项目名称(简称)。因以上信息标注不清给投标人造成的不良后果,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5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发送指定邮箱:121753579@qq.com
购买文件费用指定账户: 汇入单位账户: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号:1200100001102494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丽丽、金羽
联系方式:0417-2653896
5、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交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5万元,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 月1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教育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17-29983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玲
电话:0417-2653886
传真:0417-2653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