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3274
项目名称:营口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021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02100.00元
采购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9号)和《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灾险普办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营口市拟整理现有数据、资料,制定营口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技术路线、实现方法等,编制营口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开展营口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培训、宣传、调查、质检、核查和成果汇交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3点30分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10号
联系方式: 彭鹤然 0417-2660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024-31040761
邮箱地址:lnysyz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4 106 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睿、孙健
电 话: 024-6667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