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沿海综合市场10kV外电源新建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20212108011948891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沿海综合市场10kV外电源新建工程(二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 |
营口市环盈电力有限公司 |
1490000.37元 |
合格 |
60 |
2 |
营口广吉特变科技有限公司 |
1492551.89元 |
合格 |
60 |
3 |
营口建兴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1494018.05元 |
合格 |
6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营口市环盈电力有限公司 |
孙鑫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
程专业](00193067) |
2 |
营口广吉特变科技有限公司 |
许杨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
程专业](00056737) |
3 |
营口建兴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张国丰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
程专业](00006889)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营口市环盈电力有限公司 |
[电力工程叁级][输变电工程叁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 |
2 |
营口广吉特变科技有限公司 |
[输变电工程叁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 |
3 |
营口建兴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输变电工程叁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招标办
监督电话:0417-3888147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安定北路
联系人:来先生
联系电话:0417-388831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市
联系人:翟瑀
联系电话:0417-266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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