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度营口市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土壤监测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2648
项目名称:2021年度营口市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土壤监测部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6万元
最高限价:53.6万元
采购需求:2021年度营口市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土壤监测部分)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承担检测工作的单位应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同时其资质证书附件的“类别(产品/参数/项目)”中含有《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表1中所有检测项目及表2中滴滴涕总量、六六六总量检测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六、开启2021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将导致废标。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保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 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及二次报价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6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若因对文件校验时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17-2219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电商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金经理
联系电话:0417-4877520转803
传 真: 0417-4877520 转803
邮箱地址:yklygc@163.com
开 户 行: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 号:51880100153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兴国
电 话:0417-4877520转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