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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公安分局关于购买及安装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站前公安分局关于购买及安装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通过邮件形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20211126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D-21-140

项目名称:站前公安分局关于购买及安装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站前公安分局关于购买及安装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15 20211112每天上午8:30 11:00 ,下午13:3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万达写字楼B座,8楼820)

方式:现场领取/通过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1126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报名须携带的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通过邮件形式获取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区公安分局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北48号

联系方式于仁宝/0417-3328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万达写字楼B座,8楼820)

联系方式:0417-3852369

邮箱地址:lnzhongding@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26010100100112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薇

电 话:0417-3852369

 

来源:      时间:2021-11-05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