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项目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 营行审(2021)2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营口市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一般债劵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2.2资金来源:政府一般债劵
2.1.1建设地点: 玉石水库坝上下游、碧流河干流八家子村至四家子村段,玉石水库上游段及万福贵子沟段。
2.1.2招标项目概况: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位于碧流河干流及其支流贵子河和太平庄河。
2.1.3项目投资估算: 150 万元。本项目一个标段
2.1.4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期要求:2021年10 月 29 日至2022年 5 月 30 日。
2.2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及工程质量检测,经济技术咨询(建设期造价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甲级资质,且营业范围中含有技术咨询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3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及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8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00时,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弘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名。
投标人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363794757@qq.com)标题:LNHZ20210042BLH+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发送材料后须打电话确认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9:30 (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营口市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417-6672171
代理机构: 辽宁弘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联 系 人:赵春秀
联系电话:0417-2919998
联系电话:0417-29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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