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营口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12108019058981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营口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初步设计编制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折扣)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9.99 |
99.5% |
符合国家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
40 |
2 |
河南灵捷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62.96 |
99.3% |
符合国家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
40 |
3 |
北京禹冰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60.06 |
99.8% |
符合国家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
4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孙海超 |
[高级工程师] (临173420003) |
2 |
河南灵捷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胡峰 |
[高级工程师] (B13070900006) |
3 |
北京禹冰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王伟 |
[高级工程师](ZGB36016692)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
2 |
河南灵捷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
3 |
北京禹冰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营口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19529830981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大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0417-667217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市
联系人:翟瑀
联系电话:0417-266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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