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1】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解决。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
2.工程规模: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
3.合同估算价:520.90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最终将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且具备正式投入使用条件的项目整体交付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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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要求:2021年10月8日开工至2022年7月 31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其它要求:
3.1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xyln.net/(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18日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 02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成福东路1号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程林 联系人: 张悦、张丽丽
电话: 0417-3521209 电话: 0417-3355091、3355092
传真: 传真: 0417-335505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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