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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心医院南门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心医院南门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0731/LNZB02-ZBR2021-136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南门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513393.24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513393.24元

采购内容:对营口市中心医院南门进行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拆除原破损地面及基层7156m2、拆除边石1560m、拆除南侧铁艺围墙及基础250m、拆除庭院灯9盏、场内移植绿植及简易房移位;(2)重新铺设场区地面火烧板花岗岩179.39m2、人行道板851.44m2、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6240m2、条石安装1397m 及地面标志喷涂;(3)栽植乔木及灌木197株、地被1770m2及种植土换填;(4)医院主入口标识墙、转角标识墙、导视牌、门诊出入口台阶、旗台、爱的桥架等景观;(5)2座门卫土建及电气工程;(6)场区雨水管线、雨水井、路灯工程、成品车档等安装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1年8月18日—2021年9月30日

质量要求: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86日8:30时起至2021年812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六、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磋商谈判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电话:0417-29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9240

邮箱地址:lngczbyx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甲

电 话:024-23389240


来源:      时间:2021-08-05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