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YD2021-1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西炮台遗址本体保护加固工程(二期)监理的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招标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第三点要求变更为: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采购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中1.3.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第三点变更为: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三、符合性证明材料中序号7项变更为:
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四、其他材料变更为: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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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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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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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7 |
5 |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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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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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监理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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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工程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 |
20 |
9 |
投标人企业概况表 |
21 |
10 |
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检测及办公设备一览表 |
22 |
采购文件中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中第六项变更为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一节 工程建设监理依据变更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3、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发布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规范》(WW/T0034--2012);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监理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三节 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变更为:1、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近3年无不良业绩,并具有担任过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采购文件中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中序号7、8项变更为:
采购文件中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采购文件中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B 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其素质的基本要求变更为:1、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近3年无不良业绩,并具有担任过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更正日期:2021年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8号
联系方式:0417-6650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意达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8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联系方式: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琦
电 话: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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