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0-210000-74032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票据印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14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771,3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 对历史库存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处理过程包括案卷整理、档案扫描、图片处理、数据挂接、装订还原(是否可以拆卷扫描)、刻盘备份等。对历史库存诉讼档案进行案卷信息及卷内信息著入,并将电子影像与条目信息进行挂接。
服务要求:1、对上述服务均需满足以下要求(1)扫描图像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对照片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应做到图像整洁、内容清晰、对比度正常、倾斜度小。(2)对目录数据实行双机同录,做到录入准确、内容详细。 (3)本次档案数字化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需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执行。 (4)本次档案数字化著录要求遵照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17)执行。 (5)投标人还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整理、扫描、数据格式标准完成。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项目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松、孙占山、王利、赵青、李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0417-2878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方式:0417-3827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迪
电 话: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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