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辅房改造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辅房改造项目卷包生产辅房单体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辅房改造项目卷包生产辅房单体建筑工程
2.2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20号。
2.3建设规模及结构形式: 卷包生产辅房单体建筑工程,是联合工房卷包车间西侧的贴建工程,在1-1轴与A-M轴之间;该建筑物的结构形式为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平面呈矩形,东西长91.3m,南北宽7.58m,一层层高为5m,二层、三层层高均为4.3m,建筑高度14.05m;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一层主要为生产工具间等辅助用房,二层为生产办公用房等房间,三层主要为车间职工用浴室等房间,建筑面积约为2100㎡。
2.4招标范围:与卷包生产辅房单体建筑工程相关的拆除、封堵,以及建筑、结构、内外装饰、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公用工程等内容;
2.5投资估算:820万元
2.6投标保证金:拾陆万元
2.7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xyln.net/)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 9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9月25日10:00时。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 系 人:王文峰 魏立群 联 系 人:银月、隋勇
电 话:0417-3502832 电 话:024-22525779、22503596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802622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