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租赁新建燃气热水锅炉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租赁新建燃气热水锅炉项目备案证明》营行审备[2020]5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院内。
2.2预算价格:258万元。
2.3招标范围: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租赁1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含燃烧器、鼓风机、烟风道、烟囱、配电、土建等所有设备。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并全程负责锅炉正常运行至2021年3月31日”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运行、报验、质保期维保、培训、拆除等相关服务;为减少现场安装时间及安装工程量,锅炉宜为整装或组装成大件出厂。
2.4服务期要求:供货及施工工期:30天,服务期一个供暖期(正常运行至2021年3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锅炉制造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它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投标
4.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万元。
4.2.开标时间: 2020年09月18日 9:30时
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20年08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日 16时00分(以实际发售时间为准)
5.2领取地点: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万达广场西南角外门市,小八路游泳馆道北)
5.3方式:收到报名材料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元。
5.5购买招标文件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21753579@qq.com):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莉莉、金羽
联系方式:0417-2653896
6.其他说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417-66300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玲
联系电话:0417-2653886
财务部门联系人:王莉莉
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417-2653896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万达广场西南角外门市,小八路游泳馆道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