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营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委托,对营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项目编号:YKZC202006004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
进口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01 |
营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 |
否 |
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包括米、面、粮油、肉、蛋、禽、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干
调等配送 |
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50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货和配送货能力;
(二)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投标人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如联合体一方只供应蔬菜,则只供应蔬菜的一方无需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联合体另一方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联合体双方均供应预包装类相关食品,则联合体双方均需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9:00起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 16: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邮箱发送)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0 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联合体协议(如有)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yklygc@163.com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YKZC20200600416 +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15 日 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标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营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工农路北12-1号
项目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417-2831128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电商大厦8层
项目联系人:金经理 联系电话:0417-4877520
传 真:0417-4877520 邮箱地址:yklygc@163.com
开 户 行: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 号:531880100153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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