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为营口市2020年民兴河示范段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批【2020】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满足资格要求的总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营口市2020年民兴河示范段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招标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规模:该项目包括民兴河两岸改造和清华路西侧高压走廊绿带公园建设两部分。修复改造民兴河(庄林路~得胜路段)5700米河道及南北河岸平均宽度60米范围内的河道环境、两岸景观、照明亮化、水利设施;改造青华路(青花大街~原民兴河路)西侧绿地,改造长度1380米,改造面积15.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块内绿化景观、海绵排水设施及亮化照明工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8183.52万元
5.工期: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营口市2020年民兴河示范段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工程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5.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可查),信用报告办理程序见上述网站];
6.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入库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若人员被锁定或查无信息的,则可认定该潜在投标人人员条件不满足承揽工程的能力,不具有投标资格;
7.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 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两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
10.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以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1.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或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1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入库。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从2020年4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24:00时止,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19日北京时间10:30
2.开标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如有补充通知,请随时关注以上网站。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号
联系人:关科长
电话:0417-26123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556603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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