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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系统、集控中心视频系统改造项目

结果公告
受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系统、集控中心视频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90906314)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系统、集控中心视频系统改造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LNZC20190906314
3、采购文件:现场领取
4、采购结果:
包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 中标供应商名称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人民币元)
1 中标  营口信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西市区振华里中天御景华庭3乙 3,888,155.00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1)小间距LED屏幕:JY-P3-X12L、6000mm*1687.5mm=10.125㎡;1套;646,126.00元。(2)小间距LED屏幕:JY-P3-X12L、6600mm*1687.5mm=11.13㎡;1套;710,261.00元。(3)小间距LED屏幕:JY-P3-X12L、4200mm*1350mm=5.67㎡;1套;348,223.00元。(4)法院轮询视频会议终端:H850;1套;99,500.00元。(5)服务器:H3C NaviData 5200;1套;69,600.00元。(6)拼接器机框:MSP100-X1-8U;3台;41,039.00元。
交货时间:30天(供货时间:10天内必须交货,安装调试时间:20天)
交货地点: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6、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邹善举、蓝滨、郭建伟、刘环宇
7、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
拟收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47号
项目联系人:修秉阳
联系电话:0417-2878598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项目联系人:陈楠楠
联系电话:0417-3827055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10-18

 

来源:      时间:2019-10-1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