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受营口市站前区财政局的委托,对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审核单位入围招标采购(项目编号:LNZD-CS1906290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次入围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遵照《关于印发营口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营财经[2018]214号)来执行。
招标人及采购人不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授予入围机构实际服务合同数量、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服务合同总金额。
包号 |
包组名称 |
数量 |
01 |
甲级造价咨询机构 |
5 |
02 |
乙级造价咨询机构 |
8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2 个合同包。
供应商可对其中一个分包进行响应,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7月5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11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营口市老边区渤海大街7幢0单元甲1-1(营口居然之家对面营口电商谷楼上)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者授权委托书;
3、甲级或乙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7月17日北京时间14: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0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口市站前区财政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智泉街东25甲8号
项目联系人:智陶
联系电话:0417——266880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老边区渤海大街7幢0单元甲1-1(营口居然之家对面营口电商谷楼上)
项目联系人:吕薇
联系电话:183 4170 5567
邮箱地址:lnzhongding@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26010100100112031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