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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自贸区综合监管执法支队挂载式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五次招标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对营口自贸区综合监管执法支队挂载式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五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lnbxzb-2019-0602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预算价格(元)

1

营口自贸区综合监管执法支队

挂载式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五次招标

300000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采购预算为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采购内容:挂载式无人机系统采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①截至投标日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为保证本项目的产品是专业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投标人必须具备空中智能飞行及平台系统的研发、设计及生产能力,具有国家航空管理局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90628日起至20197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国家航空管理局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500元每包,售出不退不换。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715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址:辽宁省营口市高新区

联 系 人:钱猛

联系电话:1894078995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90号创业大厦2216

项目联系人:庄园

联系电话/传真:0417-28788778001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0628

 

 

 

 

 

 

 

 

来源:      时间:2019-06-2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