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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第二人民医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转让进行公告

挂牌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告(2018年第3001号)

公告内容

中央、省、地方三个资质国有产权交易平台

大连产权交易所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公告

(2018)第300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对营口市第二人民医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转让进行公告,上述标的整体转让,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4822.2150万元。欲了解项目详细情况,请登录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网址:www.daee.cn)查询。

项目咨询:王先生、李女士0411-65851264,18640816900

项目报名:李女士0411-65851264

挂牌价格

34822.2150万元

挂牌日期

2018年1月17

截止日期

2018年2月1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类别

实物资产

项目名称

(2018年第3001号)营口市第二人民医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转让项目(第三次)

展示时间

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2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详细信息

营口市第二人民医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标的包括如下内容:

1、1幅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辽(2017)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597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84074.31㎡,土地出让金8407.4310万元;

2、地上建筑物(在建),转让价格26414.7840万元;

以上标的整体转让,转让底价总计34822.2150万元,标的状况以现场展示准。

转让方介绍

转让方名称

营口市老边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11210811768342729W

经济类型

机关

负责

张瑞

注册地址

老边区龙山大街148

批准单位(部门)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18-1-12

批准文件

《老边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1期总第2期)

《关于同意营口市第二人民医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转让项目第三次挂牌转让的批复》(营边政【2018】3号)

转让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营口市第二人民医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

土地使用权人

营口市第二人民医院 

座落

老边区新东路北17

使用权面积

 84074.31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地类(用途)

 医卫慈善用地

土地使用权证地号

辽(2017)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5972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辽宁隆丰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文号

辽隆评报字【2017】147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营口市老边区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8-31

评估基准日

2017-08-12

标的对应评估值

32610.8444万元

交易内容

保证金金额

5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18年2月12日17:00

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均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产权交易费用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均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产权交易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挂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网络竞价时间

2018年2月14日10:00

加价幅度

500万或其整数倍

交易条件

成交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与转让相关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以营业执照号或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会员,并查询对应项目申请竞价,方可参与交易。会员注册、申请竞价、受让申请材料提交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完成。意向受让方完成前述工作后,请电话通知大连产权交易所0411-65851264

2、意向受让方须在2018年2月12日17:00前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帐户(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户名:大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75010154800009876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2)若未按照要求缴纳全部转让价款,大连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择期将转让标的再次挂牌;

(3)在信息公告期间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本次转让的土地规划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成功受让标的后不得改变标的原规划建设用途,且须保证资产交接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开展经营活动,若受让方未满足前述要求,转让方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

4、交易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竞价未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按规定无息退还),剩余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完毕。

5、受让方须在交纳了剩余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将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款项、签订完毕《产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交接,受让方即刻进场施工。

6、本项目如有过户、变更等手续办理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本项目的交易费用,按照《实物资产挂牌委托书》约定为准。

8、本次转让的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本次转让价款中已包含土地出让金(参考价值:土地估价报告营方圆【2017】(估)字第0093号,今朝土估字第2017-15号),土地使用面积:84074.31平方米,使用期限:2017年10月10日起2067年10月09日,土地出让金总额:8407.4310万元。

9、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位置、面积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位置和面积等以有关部门最终确认的为准,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10、本次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视同完全接受、认可公告内容及要求,且表明已对标的相关情况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其他披露事项

1若受让方符合以下扶持政策条件,或能享受老边区针对营口市第二人民
医院项目一事一议的扶持政策。具体扶持政策为:该项目用途符合大健康产业及
医疗机构,固定资产投资
2亿元以上,且投资强度达到2500万元/公顷的,给予固
定资产投资额
7.5%的场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贴。具体执行方式:《产
权交易合同》生效后
7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底价的7.5%给予受让方一次性补贴,
成交后再发生的固定资产投入不予补贴。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扶持政策的具体
实施条件及难度,同时承担政策变更带来的风险及相关费用。

 2、交易成交后,老边区人民政府将协助受让方完成后续竣工验收和医院营业等相关手续办理。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评估报告》(辽隆评报字【2017】1470号),《土地估价报告》(营方圆【2017】(估)字第0093号、今朝土估字第2017-1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女士

部门负责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11-65851264

来源:      时间:2018-01-16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