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新东海大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09月 10 日
招标编号:GXTC-15420130
1、营口市新东海大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发改投资[2015]4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自筹,项目总投资31084万元。
3、工程地点:位于新东海大街(庄林路-滨海路)。
4、设计范围:营口市新东海大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所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和后续服务工作。
5、设计周期:签定合同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获得批准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和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6.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0 日至2015年9月 14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09月 30日14: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
联系人:关勇
联系电话:0417-385708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张丽丽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2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